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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何避免购房纠纷?律师支招“四个注意”

发表于2013-11-27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论坛在渝举行,百余法律界探讨不动产法

重庆晨报讯(记者蒋艳)如何减少空置房,市民购房注意哪些事项……14日,在“中国不动产法研究论坛八周年暨中建中汇重庆律师事务所成立一周年庆典”上,百余名嘉宾共同探讨不动产法律。

论坛由西南、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主办,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胡长明、西南教授博导李开国等出席,、西南等资深学者及房地产行业高管参会。

论坛上,教授、博导、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尹田,作了《不动产登记:公法与私法的边界》主题报告;西南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博导刘云生教授提出用“市场化+宏观调控”来减少空置房。

此外,西南民商法学院院长、博导赵万一,西南博导孙鹏,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分所主任黄海林律师等,对“国五条”、建设用地流转、不动产融资、不动产法律服务变化趋势等热点作了解析,西南江帆教授、张力教授等进行了评议。

记者:什么是不动产?

黄海林(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分所主任):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如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含房屋)、构筑物等。

记者:市民应如何避免购房纠纷?

黄海林:首先,购房前要核实房屋合法的报建手续;其次,前往开发商指定按揭银行咨询信贷政策,预估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第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请专业人士帮助,警惕合同陷阱;第四,房屋购买后,督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避免房屋重复转让。

发表于2013-11-28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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